據有關資料顯示,有90%以上的安全事故是因為責任人心存僥幸造成的。事實一再證明,心懷僥幸的結果往往是遭遇不幸。

在安全管理工作中,有著很多“高壓線”,但個別人就是心存僥幸,總認為自己是 “絕緣體”,“行為神不知、鬼不覺,不會‘觸電’”,結果,跌了跟頭才幡然醒悟,追悔莫及。

違規違紀有時像 “走鋼絲”,如果幾次僥幸得手,就會認為自己不會“掉下來”,膽子越來越大。這種心理日積月累,就會從量變到質變,最終釀成大禍。僥幸一時得逞是偶然,但違規被發現受到處理卻是必然。僥幸的投機心理無異于拿自己的前途、生命去賭博。因此,要想避免事故案件發生,必須摒棄僥幸心理。
摒棄僥幸心理首先要克服盲目從眾心理。不能因為他人違規一時沒出事,就認為可以隨大流,可以心存僥幸,要時刻警惕安全隱患和危險的存在,做任何事情都要嚴格執行規定,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。其次是不能圖省事,嫌麻煩。寧可多花費些精力,多耽誤點時間,也要一板一眼地執行安全管理規定,在對待法規上要謹小慎微,寧可膽子小點、步驟多點,也不能馬馬虎虎、粗心大意,圖省事往往會使一些小的不良操作形成習慣,進而產生隱患。三是要自覺做到慎獨。俗話說:“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為”,任何時候心存僥幸,都是“一廂情愿”,不管是責任人,還是操作工,都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,從一言一行上嚴格要求自己,自覺做到別人看不到的時候,能十分謹慎;別人聽不到的時候,能十分警惕;領導監督不到的時候,也能自覺堅守法紀底線。